徐俊忠:以“计划”或“规划”引导发展:中国何以能够成功

对于新中国建设的成功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科学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个重要政治优势”。
纵观世界发展史,以“计划”或“规划”引导社会的经济建设,直接源于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实践。
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私有制被消灭,社会消除了通过经济竞争而打败对手的“丛林法则”基础,就有可能使经济发展从资本主义单个企业内部的计划性推广至全社会的生产,使之步入有计划按比例的最合理的经济发展过程。
随着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实践的过程,苏联自1928年10月实施第一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始,先后编制、出台了13个五年计划,完整落地、实际执行的有12个。苏联的探索及其取得的积极成效影响了许多国家。例如,印度从1951年开始,直到2015年国家解散“计划委员会”,先后基本持续实施过12个五年计划。除古巴、朝鲜、越南、老挝等国家外,实施五年计划的还有尼加拉瓜、埃及、叙利亚、伊拉克,以及非洲后来一些实现民族独立的国家,如坦桑尼亚、赞比亚、埃塞俄比亚、加纳等。然而,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五年计划实践相比较,新中国在完成国民经济三年恢复后,从1953年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除20世纪60年代初期短期经济整顿外,持续执行的五年计划或五年规划最为稳定,取得的成就也最为突出。甚至可以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计划或规划引领的社会经济建设,是中国快速走向民族复兴的重要经验。
值得思考的是,世界范围内不少国家都有过五年计划或规划的过程,为什么唯有新中国能够那么自觉地一以贯之地推行、落实,并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首先,中国对于五年计划或规划的理解,是建立在对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自觉认识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上就是一种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其本身是无法创造任何新知识的。然而,它关于外在于认识主体的对象,是相互联系和不断变化的,也是人们能够不断认识和把握的,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过程等思想,赋予人们一种世界观和思维上的信仰与自觉,指导人们在实践中进行新的创造、获取新的知识。拥有这种信仰与自觉的人们,就可以获得抵御自由主义对于“经济计划”或“规划”的攻击甚至污名化的自觉与自信。
其次,中国对于五年计划或规划的认识,是建立在对价值规律的尊重与限制相统一的清醒认识基础上的。新中国是从“一穷二白”、积贫积弱状态走过来的。新中国所处的地缘政治和国际政治环境,尤其十分险恶。唯有全面实现民族独立,包括政治独立、经济独立和文化独立等,民族复兴才是可能的。民族独立的最重要经济前提是“解决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的问题”,使中国从“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因此,在国家五年计划或规划的推进中,既要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使广大干部和人民从“价值规律”这个“大学校”中,学习经济管理的本领,也要防止价值规律主导论。新中国的经济不能因提倡尊重价值规律而被导入短视、投机和唯利是图的泥淖之中,失去对于国家长远战略和民生大业的应有观照。这种清醒认识,体现在毛泽东的一段论述中:价值规律“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但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从根本上说“不是为价值规律所调节、所指挥。例如,粮、棉、油、猪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难道能说不是由计划来调节而是由价值规律来调节吗”?至于事关国家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建设的战略性布局,“则是完全由国家计划来进行安排的,即使一个时候赔钱,也要建设。这种赔钱,一方面是因为没有经验,要花学费进行学习;另一方面就是为了实现工业化,从长远利益看,一个时候赔钱也是值得的”。正是有了这种对价值规律和国家战略关系的清醒认识,中国的五年计划或规划始终能够较好地平衡当下的经济效益与国家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之间的关系,把握好民生需求与国家战略之间的张力。当前我国强调的“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统一的协同发展机制,就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经验的进一步升华。
最后,中国对于五年计划或规划的制定,是建立在坚持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政治自觉的基础上的。无论是“计划”还是“规划”,其发挥积极效应的前提,在于克服主观主义,正确反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民生需求和国家战略需求。否则,“计划”或“规划”就会异化为偏离民生需求和国家战略需求的“长官意志”。正是基于对这种异化现象的警惕,中国的五年计划或规划的制定,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与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防止“计划”或“规划”的制定蜕变为计划机关和少数计划官员与专家所垄断的部门事务的政治偏颇。毛泽东曾经明确指出:“计划机关是什么?是中央委员会,是大区和省、市、自治区,各级都是计划机关,不只计委、经委是计划机关。计划要靠全党来搞,靠大家来搞。”在他看来,计划有可能搞好,有可能搞不好。正像斯大林说的,可能和现实不能混为一谈。要把可能变为现实,就必须认真研究客观经济规律,必须学会熟练地运用客观经济规律,力求制定出能够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的计划。而这一切,绝非少数专业机关人员和专家所能承担的任务。此外,毛泽东针对《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计划问题上不重视党的领导的错误观点指出:“教科书把党组织放在地方经济机关之后,地方经济机关成了头,它又是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这就使地方党组织不能在当地挂帅。党组织不挂帅,要在当地充分动员一切积极力量,发挥广泛主动性,是不可能的。”
其实,坚持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还有另一层重要意蕴:任何“计划”或“规划”都内含着一定的利益诉求与格局。20世纪50年代末,毛泽东就高度警惕国内各种不健康的社会现象,指出“中国民族资本家从来没有统一过,解放前有什么上海帮、广东帮、天津帮之类行会性的组织”。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中,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这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问题,学界和科研机关也实际上存在着“学阀”的问题。因此,新中国制定的“计划”或“规划”,唯有以坚持没有任何私利并善于最大限度集中和凝练最广大人民群众“公意”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有利于最大限度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关心与参与的群众路线,才能有效抑制各种不健康的社会现象,尤其是破除社会中“既得利益集团”的羁绊。新中国的政治,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治,其最突出的特点是通过“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代表和包容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进而形成一种与竞争、博弈政治完全不同的协同合力政治。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实践和探索的积极成果,也是中国实行以“计划”或“规划”引导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
总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积极成果的继承,以及党的领导与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贯彻等,就是我国以“计划”或“规划”引领国家不断走向现代化和复兴的基本密码。正如巴西总统卢拉在接受采访时所说:“我知道贫穷的中国是什么样子,也见证过巴西工资收入比中国高、巴西经济看起来比中国强的时候,但是后来中国实现了飞跃发展,这正是中国政治能力的体现,这是政治成熟的表现。”珍视并认真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创造出来的这份宝贵经验,中国的未来必将更加光辉灿烂!
(作者系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校史馆馆长,本文原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2026年第4期,授权红色文化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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