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卿发怒:“不准坐霸王车、吃霸王饭、看霸王戏!”

作者:陈辉 来源:晨晖点兵 2025-01-30 58

罗瑞卿当部长期间,语重心长地说,人民警察同解放军一样,应当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这是区别于旧警察的重要标志。他说:“我们必须反对侵犯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国民党作风。不准坐霸王车、吃霸王饭、看霸王戏!”

罗瑞卿儿子罗箭回忆说,人民警察的称呼,其实是父亲罗瑞卿最早提出的。当时是他向毛主席建议的名字,这也是为了和旧社会的警察有所区别。

罗瑞卿发怒:“不准坐霸王车、吃霸王饭、看霸王戏!”

有一天,罗瑞卿从公安部大楼步行到南池子缎库后巷甲1号的住处。这时发现一个警察在维持交通秩序时态度粗暴。一个小贩推着车占道卖菜妨碍交通了。警察态度不太好,就和小贩争吵起来了。后来,警察将小贩的推车掀翻了。我父亲就过去教育批评他。警察说你是谁,你管得着么。秘书就告诉他这是公安部的罗部长,警察吓坏了,说以后一定认真改正执法态度。

罗瑞卿说:“现在是新社会了,应该做人民警察。”“包括执法之前先敬礼,都是从那个时候传下来的。”罗箭说。

1952年8月,合肥市一侦缉队员买不到戏票,便将售票人带进公安局,戏开演时又伙同多名公安人员大吵大闹抢占座位。剧团负责人打电话给公安局,副局长竟说剧团看不起公安局,随后又以查户口为名将剧团6人扣押多时。罗瑞卿得悉后立即指示: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应撤职,安徽省公安厅长、合肥市公安局长应作公开检讨,合肥市公安局的违法乱纪和国民党旧警察作风必须彻底整顿。

罗瑞卿又对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民警纪律作了检查,又发现了一些白吃、白看、白拿的典型事例。为了纠正这些旧警察作风,罗瑞卿指示公安部起草了《关于禁止公安工作人员看白戏或利用职权随便出入文化娱乐场所的规定》等文件。

罗瑞卿发怒:“不准坐霸王车、吃霸王饭、看霸王戏!”

为了搞好警民关系,罗瑞卿提出,要学习解放军。1958年8月,全国公安会议讨论通过了由他修改的“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并规定每年年终或春节期间的一个月作为公安人员的爱民月,公安机关要征求群众的批评意见,要检查一年的守纪情况。

罗瑞卿认为,要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公安队伍,必须从基层抓起。1957年至1958年,他曾深入北京、上海、武汉、重庆、南宁、杭州等城市的十几个派出所检查工作。

《罗瑞卿传》记载:1957年4月10日下午,罗瑞卿来到曾家岩派出所。派出所驻地是一座两层楼。走到楼梯口,见迎面挂了一块牌子,上写:非本所公安人员,不得上楼。罗瑞卿问:“我能不能上楼?”陪同的干警尴尬地连说“可以,可以”。上楼后,罗瑞卿对派出所的干警们说:“你们楼下是街道办事处,如果他们也挂一个牌子:‘非本处工作人员,不得下楼’,那你们怎么办?这种牌子对坏人不起作用,对好人则印象不好。派出所要密切联系群众,这牌子一挂,还怎么联系群众?”他问一位民警:“你下户口段,老百姓叫你什么呀!”“叫段长。”罗瑞卿摇摇头说:“叫段长可没有叫你老张、老王、小刘、小李亲切。这表示群众还没有把你们看成是自己人。同志,你们要警惕呀!”

1958年3月,罗瑞卿来到上海青海路派出所。当所长汇报到群众给派出所提出一些批评意见时,罗瑞卿说:“群众敢于批评我们说明他们信任我们,这是好事情。要是群众不敢批评我们,那就坏了,那就要犯错误的。”罗瑞卿深有感触地说,像公安机关这样的权力机关、专政机关,一定要有监督,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三是国家法律的监督,第四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

罗瑞卿发怒:“不准坐霸王车、吃霸王饭、看霸王戏!”

罗瑞卿在公安部队学员毕业典礼大会上讲话

宋德贵,老红军,1936年入党,战争年代出生入死,身上留下七八处伤疤,1950年调任公安部行政处处长(当时为副厅级)。然而进城后追求腐化享受,贪污、盗窃国家资财达9亿元。罗瑞卿毫不手软,通过法律程序将其判处死刑。罗瑞卿在1952年1月16日公安部的斗争大会上说:“我们内部如果有很多像宋德贵等这样的共产党员,还得了吗?如果这样,我们就有亡党的危险。”

在罗瑞卿的严格要求下,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形成了从未有的良好治安秩序和社会风气。

罗瑞卿任十年公安部长,基本实现了他上任目标:“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对于建国初期的国民党残余势力,流氓地痞、恶霸盗匪、烟馆赌场等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在北京四郊有‘东霸天’、‘西霸天’、‘南霸天’、‘北霸天’,还有‘四亭’、‘十二爷’等等。罗瑞卿也铁拳出击,严厉打击。

罗瑞卿发怒:“不准坐霸王车、吃霸王饭、看霸王戏!”

首先采取的措施是进行反动党团骨干限期登记。罗瑞卿说,“对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特务、宪兵等采取限期登记自首的政策,在于解散反动组织,禁止他们的反动活动”。他严格强调政策界限,反动党团骨干只登记区分部委员以上,以免打击面过宽;对服从登记、坦白罪恶,交出名单、武器、通讯器材的,一般不予逮捕;对抗拒登记或登记后继续从事反动活动者,则逮捕管训,以“教育多数,打击少数”。罗瑞卿当时兼任北京市公安局长。北京的登记工作进行了三个月,反动党团特组织基本上被摧毁。

接着是严厉打击城市盗匪。北京、上海等13个大城市至1950年6月,共缉捕盗匪5477名,盗匪案件急剧下降。到1950年底,大城市盗匪活动已基本消灭。

罗瑞卿还指示从严打击流氓阿飞活动。北京市解放初期,有“三星团”、“攮子队”等团伙,经常身带木棒、匕首出没于天安门、西单、西四等地,打群架,调戏妇女。还有所谓“搂包”、“锣车”、“猴车”等封建行会性质的团伙,或独霸车站客运,敲诈勒索,聚众行凶。各地对流氓的打击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赞扬人民政府给人民除了大害。

1959年,罗瑞卿任公安部长已经十年,成绩卓著。他开创了国家的公安和国家安全事业,建国初期十年内就形成国家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基本实现了他上任目标:“路不拾遗,夜不闭户”。9月18日,国家主席刘少奇发布命令,任命罗瑞卿为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副部长、中央军委秘书长、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从此,离开了公安战线。

在主持公安队伍最后一次会议时,罗瑞卿表示:“今年是建国10周年,我搞公安工作也搞了10年。10年斗争的成果首先应当归功于党,其次应当归功于人民群众。从我们公安系统来讲,功劳首先是同志们的、大家的,我个人的力量是微乎其微的”。

罗瑞卿发怒:“不准坐霸王车、吃霸王饭、看霸王戏!”

1965年罗瑞卿遭到残酷政治迫害,“文革”中又雪上加霜,造成下肢残疾。1975年8月,罗瑞卿被平反恢复工作,任中共中央军委顾问。1977年8月,罗瑞卿任中央军委常委和秘书长。1978年8月3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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