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陈云对党的作风建设的认识与贡献
党的作风事关人心向背,决定党的事业成败。在纪念陈云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习近平指出:“陈云同志就改革开放条件下加强执政党建设提出许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思想。”党的作风建设是执政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78年至1987年间,陈云担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深刻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重大论断,把“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确立为纪检工作的基本任务,积极查办大案要案、由腐纠风,推动建立健全党的纪检工作体系,保障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为开创党的作风建设新局面作出了卓越贡献。梳理总结陈云在这一时期对党的作风建设的认识与贡献,对于新时代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提升到“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
中国共产党是具有严明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十分重视作风建设。历史经验证明,党的作风好坏与党的事业发展顺利与否有直接的关系。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实现了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战略转移,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新旧体制发生重大历史转换,党面临着如何尽快修复“文化大革命”对党的优良作风造成的破坏,以及党的作风与能力能否适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的新任务的需要等严峻考验。1980年11月,陈云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的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座谈会上,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这一重大论断,并得到了邓小平的高度认同。同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我赞成陈云同志讲的,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不懈地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特别要坚决反对对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采取阳奉阴违、两面三刀的错误态度。”陈云提出的这一重大论断,丰富了党在执政条件下加强党风建设的理论,并为此后开展好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导。
那么,陈云在此时特别强调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基于何种考量?为什么党风问题能够影响到党的生死存亡?
一是基于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对党风重要性的深刻洞察。陈云自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亲身经历了党的许多重大历史事件,并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在遵义会议上,陈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左”倾错误,坚定支持毛泽东的正确路线,为确立毛泽东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起到了重要作用。再如,延安时期,陈云担任 7年中央组织部部长,对党的建设问题进行了不断思考,深刻认识到党员党性的重要性及其对党风形成的影响,并把自己的认识上升到理论层面,发表了《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等一系列文章,对一些新党员新干部中存在的“自高自大”“不务实际”“自由散漫”“个人主义”等不良风气进行批评,要求重视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在延安整风运动中,1942年8月11日,由陈云等负责的中央军委系统学习委员会作出《关于开始党风学习的决定》,提出包括加强思想领导、精简学习组织工作、党风学习更好地联系实际、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几个方面的要求,为保证整风运动落到实处提供了有力抓手。这些思考和实践,为陈云重视党风问题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是基于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的深刻认识。在延安时期,陈云就认识到一个政党掌握政权后,“犯了错误会更直接更严重地损害群众利益”,而群众畏惧于党“有枪,又当权”,往往即使是看到了党员违犯纪律也不敢讲。新中国成立之初,陈云敏锐地认识到党在全国执政之后党员干部可能面临的挑战。他指出,执政以前,党员干部没条件也没时间去享受和腐化,但是执政以后,就不一样了,“在胜利了的国家里头,有电影,有照片,开会时热烈鼓掌,阅兵时可威风啦。火车站欢迎的时候,送鲜花,夹道欢呼。物质享受是很具备的,很可能腐化。从前在瑞金、延安时,想腐化也很难,现在腐化很容易。我们对于执政以后党内的状况是不能盲目乐观的”。因此,只要条件具备,“有人就只想做官,不想革命了,把革命忘光了”。为了防范这类风险,党在执政之后更要重视自身作风建设,“对于利用职权谋私利的人,如果不给以严厉的打击,对这股歪风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
三是基于对改革开放初期特定历史环境的深入分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全党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但是,这一时期的现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一方面,随着国门打开后西方资本主义腐朽观念的侵蚀和商品经济衍生出的负面效应,一些党性不强的干部开始经受不住金钱的考验,党内出现了生活腐化、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陈云严厉指出:“为什么那么多的党员,甚至多年的老党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歪风刮来时,自己顶不住,一下子就卷进去了”。“从党的建设的角度看,这是个值得严重注意的问题,发展下去,不就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吗!”另一方面,商品经济环境下,社会风气也受到了很大影响。而执政党的优良作风对于全社会良好社会风气有着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这就要求执政党更应注重自身作风建设。陈云认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关键是执政党要有好的党风”,“只有我们党内首先形成是非分明的风气,党的团结才有基础,党才有战斗力,整个社会风气才会跟着好转,才会使正气上升,邪气下降”,相反,“如果我们不注意这个问题,不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教育”,一些党风不正的现象就有可能泛滥成灾,“败坏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
陈云关于“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重大政治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的深刻总结。从后面发生的苏共亡党亡国的惨痛事件看,也确切证明了陈云的远见卓识。一些国家的共产党之所以失去执政权,其根本原因在于失去了党性,党风败坏,导致整个党腐败变质,经不住风浪就倒下了。陈云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理论,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指导。
二、确立“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为纪检工作的基本任务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特别强调党员要遵守党的纪律、保持优良作风。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纪检工作被迫中断,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遭到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成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并选举陈云担任第一书记。党的十二大上,陈云再次当选为中央纪委第一书记。任职期间,陈云将维护和整顿党风视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和重要工作,推动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加强。
在陈云看来,纪律检查机关不仅是查处违纪案件的职能部门,更是保障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政治机关。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之初,时任常务书记黄克诚向陈云请示首先要抓什么问题,陈云回答说“要抓党风”。1979年1月,在中央纪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时,陈云明确指出,“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此次会议“就是要为实现这个基本任务做必要的准备工作”。这一要求为改革开放初期党的纪律检查部门的工作确定了基本方向。此后,陈云始终将维护和整顿党风视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点。1982年9月,陈云在总结回顾党的纪检工作时,继续强调:“中纪委和各级纪委今后的主要工作,仍然是协助中央和各级党委切实抓紧抓好党风的整顿。”
随着实践的积累,陈云对党纪、党风、党性三者关系的认识愈加深入。一方面,严格执行党纪是保持优良党风的前提和基础,这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容退让的。早在革命战争年代,陈云就特别强调党要有党规党法,以保证党的民主生活正常开展,同时也强调全体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他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广大党员如果不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就不能巩固自己,团结群众,坚持斗争,战胜强敌”。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商品经济带来新的冲击和考验,社会上开始出现“不吃不喝,经济不活”“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等错误观点。陈云坚决反对此类观点,并在《加强纪律检查工作,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报告上批示道:“纪检工作应该研究新情况,适应新情况。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共产党不论在地下工作时期或执政时期,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在他看来,搞活经济并不意味着要放弃党性、无视党纪,党的纪律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到底。另一方面,党风体现的是党性,起决定作用的也是党性。因此,“端正党风的关键是提高党员素质,尤其是提高高中级党员领导干部素质”,纪律检查机关必须要尽到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的职责。陈云认为,党风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问题,对腐朽思想和作风的抵御能力取决于党员干部对于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坚定程度。在 1985年的全国端正党风工作经验交流会上,陈云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全党的任务,党的纪律检查部门负有重大的责任。同志们要坚决地刹歪风、正党风,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他指出,党风的问题实质上是党性问题,应当对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教育”,“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党风、社会风气无法根本好转”。1986年10月,陈云在参加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时继续强调,党的纪检部门和各级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在执政党的条件下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
改革开放初期,陈云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对纪律检查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思考,不仅确立“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为党的纪检工作的基本任务,而且注意到党风与党纪、党性的关系问题,要求纪检部门在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党性教育。陈云所提出的这些要求,对于后来党的作风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积极查办大案要案,由腐纠风
在中央纪委任职期间,陈云坚持正风肃纪与反腐败相贯通,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办,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有效发挥了党规党纪的震慑作用。
改革开放初期,经济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对党风的危害尤为严重,陈云对此格外关注。1982年1月,陈云在一份反映广东地区走私活动猖獗的信访简报上批注:“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同年7月,陈云将反映香港报纸刊登《反贪污斗争停滞不前》一文的材料批转黄克诚、王鹤寿,指出:“对于经济犯罪案件必须严办。阻力再大也必须办”。7月中旬,中央纪委派出 154名经验丰富的司局级以上干部分赴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加强力量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并直接参与大案、要案的调查处理工作。陈云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一定要抵制和清除这些丑恶的思想和行为,要动员和组织全党和社会的力量,以除恶务尽的精神,同这种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
陈云多次指示,不管牵涉到什么人、不管什么重要岗位,牵连到谁就查谁、查到底。在陈云的领导、督促下,不少大案要案得到严肃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胜利,有效遏制了风腐滋生蔓延。1982年,原化工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杨义邦因在外事活动中变相索贿,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此,时任中央统战部顾问刘澜涛给邓小平、陈云等中央领导写信,反映对杨义邦的处分太轻,对全国整顿党风党纪会有消极影响。陈云了解情况后,在信上批示“要讲党性”,并主导中央纪委重新作出决定,给予杨义邦留党察看二年和撤销党内一切职务的处分。1987年5月,江西省原省长倪献策因道德败坏、腐化堕落且滥用职权为其亲属谋取私利,由中共中央批准开除党籍。倪献策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被判刑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在党内和社会上产生了极大震动和影响,有力警醒了广大党员干部。据统计,仅1982年至1986年,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共处分违纪党员650141人,其中开除党籍的超过1/5。其中,在1985年和1986年,处分省军级干部74人,地师级干部635人。
处理上述案件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将反腐败斗争和纠正党风结合起来,在查办大案要案中推行党性教育,在震慑违法乱纪者的同时,促使其他党员自觉检视自己的言行,从而在党内形成风清气正的氛围。1985年3月,在同中央纪委常务书记王鹤寿、书记韩光谈话时,陈云表示:“各级党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只是查处违法乱纪的案子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共产党员的党性教育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后来,在查办“倪献策案”时,中央纪委就曾发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的通报,告知全党引以为戒。此外,各级纪委持续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充分协助各级党委开展整顿党风工作,在“纠正不正之风、惩治违法乱纪、反对党员中错误思想倾向”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陈云的直接领导下,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委通过严厉查办各类大案要案,及时地震慑了当时党内存在的一些歪风邪气,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觉悟,推动强化党风建设。1983年7月27日,《人民日报》刊发中央纪委《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工作的报告》。报告指出,这场斗争实际上是“对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的最有效整顿的方法之一”,它对于“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推动生产的发展,都起了积极作用”。到1987年5月,“基本上刹住了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等新的不正之风,党风有了不同程度的好转”,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为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基础。
四、推动重建纪检工作体系,保障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党的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陈云在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重大论断时,还同时指出“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抓紧搞”意味着紧迫性,“永远搞”意味着长期性。要想使党风整顿成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使作风建设成为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就必须下大力气健全纪检工作体系。在陈云的领导下,中央纪委在健全纪检组织架构、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力量、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切实保障了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推动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各级纪检组织机构,开创纪检干部选拔任用新局面,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组织保障。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式选举产生由100人组成的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此后,中央纪委在陈云的领导下着手组织地方各级纪委的重建工作。陈云认为,纪律检查机构自恢复设立以来,虽做了许多工作,但尚不足以推动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要继续建立和健全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县以上单位的党委,过去凡是没有建立纪律检查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的,有些还要加强力量”,“凡是设有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组的地方,都应当有专职的纪检干部”。1983年3月,中央纪委制定并下发《关于健全党的纪律检查系统加强纪检队伍建设的暂行规定》,对党的各级纪检机构的设置、任务、职责范围等进行规定,要求尽快建立和健全各级党的纪检机构。此后,中央和地方都高度重视纪检队伍建设,党的纪检机关得以建立和健全。
对于纪检干部的选拔标准,陈云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干部选拔的基本标准问题上,他十分重视干部的品德。1982年初,陈云在中央组织部送来的文件中批示:“提拔中青年干部必须注意德。有才缺德的人,一个也不能提拔。”而对于纪检机关的干部,陈云特别要求:“纪委的干部必须有坚强的党性,必须有一股正气。”事实上,陈云自己就是一个很好的表率,他在长期革命生涯中形成了“坚定理想信念、坚强党性原则、求真务实作风、朴素公仆情怀、勤奋学习精神”等宝贵品质,这使他能够率先垂范,带领各级纪检队伍同各种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在陈云的直接领导下,这一时期纪检机构和纪检队伍实现了显著发展。据统计,截至1987年底,全国纪检机构总数已达9万多个,专职纪检干部总数达25万余人,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开展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推动完善纪检工作体制机制,为作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陈云对于违纪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不仅要求追究直接责任者,也要求视情况严重程度对领导的监督管理责任进行追究。这为后来相关制度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指导。早在延安时期,陈云就提出:“党风不正——干部工作者应负熟视无睹的责任。”党风问题的产生往往说明党性缺失的问题不是个别存在的,因此必须追究领导干部失于监督管理的责任。改革开放之后,陈云进一步指出,如果违法乱纪的产生是由于单位、地区的歪风邪气长期大量存在,那么就应当一并追究“那个单位、那个地区的党委的责任,包括纪委的责任”,否则“就丧失了党的立场”。后来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体现了陈云的这一认识,强调了对领导干部所负领导责任的追究。另一方面,陈云还推动了纪委领导体制机制的健全。党的八大要求,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各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纪检系统在恢复重建之初也沿用了这一体制。然而,这种单一领导体制不利于纪委对同级党组织的监督。于是,陈云领导下的中央纪委向中共中央呈递《关于改变省、市、自治区以下各级党委纪委领导关系的请示报告》,请示确立地方各级纪委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工作体制,并得到批准。1982年,中央纪委在向党的十二大提交的工作报告中表示,“要进一步端正党风,必须认真实行各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对地方各级纪委的双重领导”,并提议“加强党委对纪委的领导”。同年9月,双重领导制被写入党的十二大党章,并沿用至今,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
此外,陈云还注重推动相关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改革开放初期,在陈云领导下的中央纪委将恢复健全党的规章制度和法规作为加强党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1979年初中央纪委召开的首次全体会议,就讨论和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工作任务、职权范围、机构设置的规定》,以成文形式把“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作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根本任务固定下来,使各级纪检部门抓党风的各项工作能够有规可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草案)》亦是在这次会议上初步拟定的,由中央纪委与中组部共同起草,目的在于“全面恢复和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健全党的民主生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增强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组织和纪律,提高党的战斗力”。陈云对这一文件的制定倾注了大量心血,对其中不少细节问题给予详细指导,比如,针对原稿中一些规定过于具体的地方要求“改写地灵活些”,有些比较重要的问题“用红笔画了杠杠”便于相关领导同志进行修改讨论,还强调“把八大党章中关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作为附件,附在准则后面,以便各级党委参考”等。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正式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纠正党内不正之风、抓好党风建设工作提供了可靠抓手。
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和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陈云在许多方面为党和国家作出了卓越贡献。新时代以来,我们所处时代的特点同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党的作风建设始终是执政党建设所需面对的重要课题。总结陈云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党的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贡献,有助于深化对党的作风建设的历史经验和实践智慧的认识,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提供重要借鉴。
作者:黄彦萌,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来源:《党的文献》202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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