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法规

作者:加民 来源:文教融合 2025-07-22 46

山东省出台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法规

七月一日,齐鲁大地迎来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的新里程碑——《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正式施行。这部法规与2017年《关于大力弘扬沂蒙精神的意见》、2020年《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一脉相承,共同构筑起山东红色文化从精神倡议到法治保障的坚实阶梯。但法规政策的“热力”若不能转化为实践的“温度”,无法真正浸润社会肌理、抵达民众心头,再完备的文件也终将沦为案头陈纸。

条例虽已施行,纸面保护的形式主义幽灵却仍在现实中游荡。有些地方对红色资源的保护,似乎更执着于“数字化表象”:展馆建得富丽堂皇,内容却空泛雷同,仿佛只为“汇报材料”里的亮眼数字;某些“打卡式”学习活动中,队伍浩浩荡荡而来,却只在展板前匆匆拍照便宣告完成,鲜少触及灵魂深处的叩问与共鸣。有些被资本渗透的媒体和文化传播机构,包括线上线下的阵地平台,也是从骨子里排斥红色文化。这种“重形不重神”的敷衍,无异于将承载血与火记忆的沂蒙精神,轻率封存于橱窗之内,使其沦为仅供远观的历史符号。

山东省出台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法规

10年前笔者跟随中央文明办文明城市创建民间考察团来到临沂。在剧院内观看了电影《沂蒙六姐妹》。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部史诗大片。在制作的精良、艺术的精湛还是思想内涵的精深上都占到了此类题材的大手笔位置。但是据了解,院线几乎没有排片。让耗费巨资拍摄的红色题材电影慢慢的尘封于资料馆淡忘于人们的记忆。当时大家讨论的时候为什么如此精彩的电影作品却得不到应有的市场反馈,第一是院线被资本家掌控,第二是红色题材的文艺作品缺少真正触动灵魂的力量。

纸上保护终究空疏乏力,红色文化传承的生命力,唯有植根实践沃土方能蓬勃生长。如何让条例走出文件袋?首先,需以“创造性转化”为犁,深耕红色资源。沂蒙精神中“党群同心、军民情深”的核心内涵自带感人力量,正呼唤我们用沉浸式演出、互动性展览等鲜活形式重新演绎,让年轻一代在真切可感的体验中触摸历史脉搏。其次,传承之根要深扎社会土壤。在政府主导之外,必须为学校、社区、民间团体等多元力量开辟参与通道,让红色基因的传递成为全民自觉的“呼吸”,而非自上而下的单调“灌输”。最终,成效之尺应交予民心——以参观者是否真正获得精神洗礼、当地群众能否从红色文旅中收获切实福祉作为评价核心,方能避免轰轰烈烈却与群众感受相隔千里的尴尬。

山东省出台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法规

鲁南制药集团多年来致力于传承红色文化,并用红色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他们创造性的推出“文艺党课”的形式在全国各地宣讲红色文化。用传承保护红色文化为先导,来寻找知音同志,促进销售,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兴业效益的双丰收。“文艺党课”也逐渐成为红色文化传承的一种新形态,在全国各地各级有关的机构得到了追随者和模仿者。2025年五一开始,山东省沂南县推出了《跟着团长打县城》沉浸式红色文艺活动很快就火出圈儿,产生巨大的影响力和传播力,与乡村振兴高度契合,把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应该说这又是一个保护传承红色文化的成功案例。

山东省出台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法规

从《意见》的倡导到《保护条例》的规范,再到如今《弘扬条例》的深化,红色文化保护传承的法治进程每一步都如磐石般坚定。但任何法规的终极价值,都在于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实践伟力。沂蒙精神中“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滚烫内核,岂容被层层文件尘封?

当红色遗址在精准保护中焕发新声,当革命故事以时代语言叩动年轻心弦,当红色基因在全民参与中织就传承纽带——唯有此时,纸上的“应当”才能化为大地上生机勃勃的“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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